4月30日上午,瑞安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召開漁業資源損害賠償確認會,參加會議的有法制科、漁業漁政漁港管理科、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負責人及瑞安市人民檢察院、漁業公司、行風監督員代表。會上,賠償權利人代表(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就漁業資源損害調查評估情況進行陳述、出示相關證據,并提出了賠償建議;賠償義務人肖某某、林某某分別進行了陳述并發表了意見。賠償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磋商、討論并簽署了確認損害賠償協議,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共計1.8萬元。這是我市首例漁業資源損害賠償協議。 會上,瑞安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金堅表示,我市首例漁業資源損害賠償確認會的召開,是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和賠償制度的一項舉措,也是我市漁業資源保護和行刑銜接工作的一項改革創新,既體現出法律制度的剛性約束,又反映出執法監督的民主性和人性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沈曉亮對行政機關實施賠償磋商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建議市農業農村局要進一步完善磋商細則和賠償機制,確保賠償協議的司法權威性、執行力和公信力。同時,也要求賠償義務方要認深刻吸取教訓,以案釋法,告誡周邊的漁民朋友切不可以身試法。 |